股东会 / 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
程序违法即可撤销
公司股权与控制权之争
股权纠纷往往不是单一诉讼,而是围绕表决权、知情权、出资责任、分红请求和公司僵局展开的系统攻防。安卓律所从公司治理文件、会议程序、资金流水和实际控制事实入手,设计可执行的诉讼路径。
不同股权争议对应的请求权基础、举证责任和程序路径差异很大。先把争点放回公司法框架,才能判断撤销、确认、给付、解散或责任追究的顺序。
| 纠纷类型 | 法律依据 | 典型争点 |
|---|---|---|
| 股东会决议效力 | 《公司法》第 22 条 | 程序违法 / 内容违法 |
| 股权代持确认 | 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》第 24 条 | 代持人否认 / 显名化 |
| 股东出资纠纷 | 《公司法》第 28 条 | 未出资 / 抽逃出资 |
| 利润分配纠纷 | 《公司法》第 166 条 | 拒不分红 / 虚假亏损 |
| 公司解散纠纷 | 《公司法》第 182 条 | 经营僵局 / 管理瘫痪 |
控制权争夺的关键,是把公司内部治理动作转化为法院能够审查、确认和执行的诉讼请求。程序、证据与诉讼节奏需要一起设计。
程序违法即可撤销
强制公司开放账簿
确认代持 / 隐名股东身份
打破公司僵局最后手段
股权案件的证据经常分散在章程、工商档案、会议通知、表决票、印章证照、财务账册、银行流水和实际经营记录中。律师介入后会先完成权利基础审查,再决定主诉、反诉、保全、行为禁令或司法审计等程序组合。
核查召集主体、通知时间、议案范围、表决比例、签字真实性和会议记录完整性。
串联出资凭证、代持协议、股东名册、工商登记、分红记录和实际参与经营事实。
通过知情权诉讼、审计申请和资金流水分析,识别虚假亏损、关联交易和抽逃出资风险。
在谈判、股权回购、公司解散和清算责任之间,选择最能保住资产价值的出口。
某大型国企与民营资本合作纠纷案中,民营资本暴雷跑路甩下巨额债务,国企被债权人追索。类案检索显示此前 300 多起同类案件均判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。经团队律师不懈努力,案件层报后法院修正了与社会实践脱节的法条,最终国企不承担股东赔偿责任,避免国有资产流失。
①行使知情权——查阅公司账簿;②提起利润分配之诉;③对侵害公司利益的董事/高管提起股东代表诉讼;④必要时申请司法解散。
风险很大。代持人可能擅自处分股权、代持股权被代持人债权人执行、代持人去世引发继承争议。建议:①签订书面代持协议;②保留出资凭证;③尽量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作为担保。
先让律师审查章程、股东名册、会议资料、出资凭证和账簿线索,再判断起诉、撤销、确认、知情权或司法解散的推进顺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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